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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文] 没有听证直接征地,我们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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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5-15 18:25: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广西柳州市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国家对农村集体土地是可以进行征收的,而在征收土地的时候,一般是需要制订征收补偿方案的,并且要举行征地听证,那么没有听证直接征地,我们该怎么办?下面由杨浦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没有听证直接征地,我们该如何处理
  依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被征收人对土地征收决定不服的,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二、房屋拆迁的基本流程是如何的
  从房屋所有人的角度来看,房屋拆迁一般会有以下几个流程:
  第一、暂定公示:建设主管部门颁发一个文件,要求在拆迁范围内暂停户口迁移、房屋改建、加建、扩建的工程,需要在有关的场合进行公告,公示期不能超过一年。
  第二、入户调查评估:即到现场一户一户的调查。通常入户调查是几个单位同时去,包括拆迁公司、评估公司、业主单位、拆迁人等。拆迁公司是进行人口、户口调查;而评估公司是评估的现场勘查,按照评估规则进行拍照和记录。
  第三、拆迁公告:拆迁人根据评估公司的测算,制定拆迁实施方案,申领拆迁许可证后,就可以发布拆迁公告,主要说明拆迁行为的合法性拆迁事项的安排。
  第四、送达评估报告:评估机构出具正式的评估报告,一般每一个被拆迁人都出一份报告,正式报告需要评估机构正式签字盖章,并送达被拆迁人。
  第五、动迁: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然后被拆迁人搬家,把房屋交给拆迁人。动迁的主要工作是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拆迁过程属于双方协议行为,一般不带有强制性。拆迁协议会约定补偿金额及支付方式、拆迁安置房屋的交付等。
  评估报告送达后,由拆迁人(一般拆迁人不亲自出面,而是委托拆迁公司和评估公司)在现场组成动迁办公室,接待拆迁户主动过来商谈搬迁事宜。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没有听证直接征地,我们该如何处理”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被征收人对土地征收决定不服的,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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