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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文] 网逃一定涉及刑事责任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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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5-22 19:45: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广西–柳州
  对于犯罪嫌疑人,如果犯罪嫌疑人在逃,并且需要逮捕的,GA机关可以发出通缉令,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通缉,通缉令可以在网上发布的,那么网逃是不是一定会涉及刑事责任的?广州房产律师咨询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网逃一定涉及刑事责任了吗
  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刑才确定有罪,所以犯罪嫌疑人被网上通缉的,只是涉嫌刑事犯罪,未被判刑前,不能确定有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二条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第一百五十五条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GA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
  各级GA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
  二、通缉的程序
  1、只有GA机关有权发布通缉令,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单位、组织和个人都无权发布。人民检察院在自侦案件中,需要追捕在逃犯罪嫌疑人时,经检察长批准,作出通缉决定后,通知GA机关,由GA机关发布通缉令。
  2、各级GA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
  3、被通缉的对象必须是依法应当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包括已经被捕而在羁押期间逃跑的犯罪嫌疑人。
  4、通缉令中应当写明被通缉人的姓名、别名、曾用名、绰号、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出生地、户籍所在地、居住地、职业、身份证号码、衣着和体貌特征并附被通缉人照片,可以附指纹及其他物证的照片。除了必须保密的事项以外,应当写明发案的时间、地点和简要案情。
  5、通缉令发出后,如果发现新的重要情况可以补发通报。通报必须注明原通缉令的编号和日期。
  6、有关GA机关接到通缉令后,应当及时布置查缉。抓获犯罪嫌疑人后,应当迅速通知通缉令发布机关,并报经抓获地县级以上GA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凭通缉令羁押。原通缉令发布机关应当立即进行核实,依法处理。
  7、被通缉的人已经归案、死亡,或者通缉原因已经消失而无通缉必要的,发布通缉令的机关应当立即在原发布范围内通知撤销通缉令。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所以犯罪嫌疑人被网上追逃,只是涉嫌刑事犯罪,未被法院判刑的,不能确定有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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