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是我国刑事处罚的主要措施之一,被人民法判处管制后,犯罪分子由就近的GA机关执行刑期,判处管制后实行的是社区矫正服务,禁止犯罪分子从事特定的活动,那么管制人员能不能出国的?下面由上海刑事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人民法院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是不能出国的,只有在刑期执行结束后才能出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十二条中国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 (一)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 (二)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 (三)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 (四)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其他国家或者地区遣返,未满不准出境规定年限的; (五)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决定不准出境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出境的其他情形。 管制如何执行 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GA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已经出台,明确规定: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 人民法院对符合社区矫正适用条件的被告人、罪犯依法作出判决、裁定或者决定。 人民检察院对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依法实行法律监督。 GA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和重新犯罪的社区服刑人员及时依法处理。 根据刑法第39条的规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聚会、结社、**、**自由的权利; (3)按照执行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4)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5)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告执行机关批准。 根据上述规定,管制本身不包含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如果被管制的犯罪分子需要剥夺政治权利的,应当把剥夺政治权利作为附加刑判处,其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人民法院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是不能出国的,只有在刑期执行结束后才能出国。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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