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24|回复: 0

[软文] 管制执行期满会怎样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3-5-27 16:02:03 |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广西–柳州
  在我国众所周知管制是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由人民法院判决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改造,但限制其人身自由,交由户籍所在地GA机关监督改造的刑事处罚,是刑罚主刑中量刑最轻的一种。那么如果执行期满了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呢?上海刑事律师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管制执行期满,执行机关应当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宣布解除管制,并发给其解除管制通知书,恢复其公民的一切权利。管制执行期限从刑期判决之日起计算,在判决之前被先行羁押的时间按每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剩余日期为实际执行管制的日期。如某罪犯被判管制三个月,判决前先行羁押三十天,计算公式为:三个月的具体总天数减去折抵天数六十后,剩余期限是实际执行的管制期限。被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管制执行时同时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管制执行期满,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同时期满。
  管制特征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
  由的刑罚方法。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不羁押在监狱、看守所等执行场所中,仍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也不离开自己的家庭,不中断与社会的正常交往。对罪犯不予关押,是管制刑与其他刑罚方法的重要区别。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限制罪犯自由主要表现在限制罪犯的政治自由、担任领导职务、外出经商、迁居等自由。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动中与普通公民同工同酬。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二条规定:在刑法第三十八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原第二款作为第三款,修改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也就是说,管制由原先的GA机关执行,改由地方社区矫正机构进行,即县级司法行政部门执行。
  可以看到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仍生活在原先的社会环境中,如仍与家人同住、同吃、有工作单位的,仍在原工作单位工作,领取劳动报酬,没有工作单位,仍可从事原先的工作,如经商、出卖劳动力等。如果在管制方面有更多的问题建议咨询相关专业律师,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发帖求助前要善用【论坛搜索】功能,那里可能会有你要找的答案;

如何回报帮助你解决问题的坛友,好办法就是点击帖子下方的评分按钮给对方加【金币】不会扣除自己的积分,做一个热心并受欢迎的人!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QQ|侵权投诉|广告报价|手机版|小黑屋|西部数码代理|飘仙建站论坛 ( 豫ICP备2022021143号-1 )

GMT+8, 2024-11-3 01:27 , Processed in 0.041598 second(s), 13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