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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在房屋被拆迁的时候一般是有相应的补偿款的,而对于补偿的方式是有很多种的,有的直接经济补偿,也有进行安置补偿。一般来说由被拆迁人来选择,但是增加挂钩房屋拆迁是否可以原地回迁?下面由上海刑事律师为大家解答。
一、增加挂钩房屋拆迁可以原地回迁吗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被拆迁人是可以要求原地回迁的,原地回迁就是指选择产权调换的补偿方式。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ZF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ZF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二、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ZF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增加挂钩房屋拆迁被拆迁人是可以要求原地回迁的,这样的话双方需要进行一个协商,然后签订相关的协议,双方达成协议是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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