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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关注2021年“新规”实施,这4种房子不能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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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12 20:41: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广西–北海
2021年“新规”实施,这4种房子不能出租,房东租客都要注意!现在房价很高,几乎每个人都能感受到,对于年轻人来讲,本来工资就不高,想要买房就更难了。附近短租公寓年轻人买不起房子,只能选择租房住了,租房住的人往往家里经济实力也不行,自己收入也不是很高,也就只好选择租房住了。很多人都有这样经历,那就是在租房过程中,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租客也是出于弱势当中的,比如房东乱加租,周边治安不好,财产被盗等事情。





我国经过十几年的发展,现在城市化率接近50%,根据政 府报告,我国城镇居民90%的家庭都购买了住房,虽然大部分家庭都有房子,但并不代表每个人都有房子住,现在不少家庭七八口人还是挤在小房子里。还有一种情况是,有些家庭有足够的房子,但是子女在外地工作,也无法跟父母住在一起,只好选择租房住。还有一类租客比较特殊,那就是入城打工的农民了,这类人工资也不高,更加不可能买房了,也只好选择租房住了。


目前,我国的租房人群大概在2亿人左右,由于房价长期上涨,现在买房很困难,再加上人口流动越来越大,租房人群也在进一步扩大。专家预测,到2025年租房人群将达到2.3亿人左右,到2030年这个数字将增加到4000万到2.7亿人。大约有20%的人口将会选择租房住,租房市场由于长期缺乏监管,也出现了各种乱象,最 近一位朋友就指出,自己第 一次到大城市工作,由于人生地不熟的,在租房的时候被房东坑了,结果不仅没有赚到钱,反而1万多元没掉了。





不少租客都反映,自己跟房东签完合同后,房东对发生的问题就不闻不问,水电费也比别人贵,有时候自己换工作需要退租,房东还扣了自己的押金,每个月除了房租以外,还会收取保洁费、家具费等,有些费用也是不清不楚的。租客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也只能忍气吞声,还有自己买的家具也不能搬走,必须留在那里给房东,可以说在租房过程中,说有多心酸就有多心酸。


出租屋的各种乱象,国家也逐渐掌握到了,为了保护租客、房东的利益,在2021年国家开始实施新的《住房租赁条例》,对出租屋管理上的事情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在出租屋的各种乱象中,很多房东将不适合居住的房子进行出租牟利,比如刚装修完的房子,由于甲醛超标损害租客健康,还有危房进行改造再出租,这些都在新的《租赁条例》中有规定,现在明确有4类房子不能出租,租客和房东都要注意。





第 一类是不符合建筑标准的房子,现在的楼房建设都有严格的标准,但是在2000年以前大多数建筑都是不符合现代建筑要求的,在抗震性、消防安全、环保标准上都不达标,以前还出现过,房东为了赚钱,把不合格的房子用石膏和塑料薄膜装修一下就出租了,结果租客居住在里面要么房屋倒塌受伤,要么是遭受辐射患上疾病,现在这类房子都是不能出租的,如果违反的话,可能会受到罚款。


第二类是存在装修污染的房子,在租赁市场中,有一类人是很常见的,那就是二房东了。二房东通常会把整栋房子租下来,然后进行装修之后再出租,这样一来房租可以提高很多倍。如果装修不达标的话,房子就会有污染,比如甲醛过量等,可能导致租客患上癌症。还有装修后,油漆没有干就把房子出租了,这无疑是拿租客的生命开玩笑。





第三类是房子设立有居住权,这是不能出租的,居住权这个概念在《民法典》中有详细规定,在农村很多房子都设立有居住权,这类建筑可能是文化遗产,只要房子设立有居住权就不能转让或者出租,也不能继承,除非当事人到县级政 府去解除居住权。在租房合同中,房东也会写上“房屋没有居住权”的条款,租客看到后才会租下来。


第四类是厨房、卫生间、阳台、地下储藏室,在大城市房子是很稀缺的,房租也很贵,一般一房一厅都要2000元以上,这对于刚工作的人来讲是难以承受的,工资也就四五千元。很多房东为了利益,也为了多赚些钱,会把自己的房子进行分割,甚至把厨房、卫生间也改造成单间,这些单间一个月也出租500元以上,简简单单就多收1000元,但是这种行为严重损害租客的身心健康,特别是发生事故的时候,租客是很难逃生的。





总的来说,在新的《租赁住房条例》下,以上这4类房子不能出租,房东继续出租这些房子也是违法的,除了会拆除房子之外,还要接受罚款,作为租客我们对这些不适合人类居住的房屋应该有清晰的认识,才能保护我们合法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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