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CSS样式分离之再分离”一文中就展示过这种命名了,分离为什么可以让样式的重用性放大至最大,就是因为分离后样式的命名就是样式本身。 就拿上面人人网的标题样式举例,人人网的做法是: .side-item-header{padding:0 0 8px; text-align:right;}
要是我,我会对其进行分离。在实际项目时,text-align:right;这个属性早就在CSS通用样式库里面了,而padding:0 0 8px;则会以padding-bottom:8px;的形式放在网站通用样式库里了(详细请参见我的“我是如何对网站CSS进行架构的”一文)。最后,CSS命名与样式会如下: .tr{text-align:right;}.pb8{padding-bottom:8px;}
而这里分离出来的样式又可以被其他地方使用。是不是有点“吸星**”的感觉。 当然,如果网站本身的架构不是对每个侧栏内容进行模块化处理的话,说实话,这里标题的分离还是有点危险的。想想看,如果那天产品经理说底部 padding值要改成10像素,啊哦,如果你的网站架构不合理,含这类标题的模块到处塞,会改到你急火攻心,吐血三升而亡的。所以,对于分离,我反复强 调,“千万不要对网站通用的元素进行分离”。 所以,记住精简高效的CSS命名准则之一:对于网站非通用元素,如果样式简单(1~2个属性),对其分离并使用面向属性的命名方法。 四、精简高效CSS命名之“三无原则”此“三无原则”就是:无ID,无层级,无标签
CSS命名就应该最简单、最直接,直捣黄龙。没有HTML标签,没有层级,这些通通滚蛋,不要。为什么不要,有三大原因:
1. 限制重用
我们会使用层级(#test .test),会使用标签(ul.test),可能是习惯(没多想),或是为了避免冲突。但是,我跟你说,从今以后,这种写法让他见鬼去吧(如果不是为了 改变CSS优先级的话)。正如开篇论述的哲学观点,你限制越多,越抑制了CSS的重用性。例如#test .test{}这种写法,里面的CSS重用性多大,完全限死在了id为test的元素下,哪有重用性可言;又如ul.test,我勒个去,这个ul标签十 有八九就是装饰用的,往这儿一放,同样CSS样式的div标签可以用吗?哭爹喊娘,眼泪汪汪也不管用啊。所以,相信我,层级啊,标签啊什么的,通通见鬼去 吧。要知道,层级啊,标签啊作用是什么,是用来提高CSS优先级,把那个字母长的让人发毛的”!important”干掉的。 2. CSS文件大小
这瓜子虽小,吃多了也是可以填饱肚子的。所以,你的CSS名称不要像老太太的裹脚布一样,搞得又臭又长,如下图所示的人人网那个冗长的CSS命名吧:
你看名称的字节数已经比属性还大了,要是这些名称都在15字符以内,乖乖,这个CSS文件可以小个1~2K绝对没有问题的。你看下图这样子的命名,这样子的CSS排版是不是更舒服,更简洁。
3. 降低了渲染效率
来个例子考考大家(以后我面试别人可能就会考这题),HTML如下: <div id="test"> <ul class="test"></ul></div>
现在要给这里的ul标签一个样式,比如说padding-left:25px;那么下面四种写法哪个渲染速度最快?
#test .test{}, ul.test{},#test ul{} 以及.test{}。 如果单纯的ul与.test PK,我还真拿不定谁的渲染速度更快些。但是,一旦牵扯到层级与标签,我100%确定,.test这种最直接的命名方式渲染效率是最高的。要知道,CSS渲染元素和使用JavaScript获取页面元素那是完全不一样的。如果是使用JavaScript获取DOM元素,则#test ul{}速度是最快的,先id获取,再tag获取,这些可都是JavaScript内置的方法。但是,CSS的渲染方式则是属于外太空系的了,《高性能网站进阶指南》一书曾提到CSS的渲染方式是“从右往左” 渲染的,就拿#test ul{}举例,先渲染页面上所有的ul标签,再去寻找id为test的元素,所以,出现#test div{}这种写法的人都是傻×的,页面先渲染id为test的元素?非也!先渲染页面上所有的div,再去寻找其老爸有没有id为test的元素。由于 这种渲染差异最大就200~300毫秒(补充:这里的差异不是说单纯一个样式的差异,而是这些写法泛滥的页面的全部渲染,其渲染差异数据可以参见“翻译-不同CSS技术及其CSS性能”一文),我们人一般是感觉不到的。所以,长久以来,也都不以为然。但是,我是绝对容不下这种写法的,还有,要是让我看到类似于ul#test{}这样子的命名,不好意思,面试肯定过不了。 所以,CSS命名,只要出现了层级,出现了标签,就是一次额外的渲染,层级越多,渲染的开销也就越大,这就是为什么一些前辈的文章会建议要尽量避免过深的层级。这也是为什么要“无层级”,“无标签”。 对于原则第一条“无ID”,其实与性能没有多大关系,只是一般ID都与JavaScript有奸情,如果再牵扯到CSS样式,如此复杂的三角关系,日后不好处理啊。 五、“三无原则”遗留之样式冲突问题正如上面讲的,层级,标签可以避免样式冲突,虽然“面向属性的命名”不存在冲突问题,但是,页面上很多样式是无法分离使用“面向属性的命名”的,此时,一不能有层级,二不能有标签,如果避免冲突呢? 首先,规范。项目组所有人的命名方法,习惯都要统一。其次,也是实际的做法,同一内容,使用同一前缀。就如上面的那张图片所示,所有class同一使用od前缀,这样,就绝不会与其他页面的CSS产生冲突了。 现在,还隐藏着一个会让人心存疑惑的遗留问题。如下:
上图中,很多个链接全部存放在一个标签中,全部都是a标签,按照我的“三无原则”,不能使用层级,那么,我这里的每个a标签都得附一 个.index_list_a{}这样子的命名吗,这样子repeat下来,页面HTML代码岂不是很大,直接来个.index_list_box a{},岂不是页面HTML更加清爽。确实有理。实际上,按照我个人实践的经验,这类细小重复的列表元素的样式都是比较简单的,不要忘了,精简高效的 CSS命名准则之一的“分离与面向属性命名”,所以,对这里的a标签进行面向属性的命名,权衡后期的重用性和HTML代码开销,还是直接针对a标签进行简 单命名是最佳解决方案。 但是,不排除这类最内层标签且重复元素的样式会很复杂,此时,使用层级与标签,或许是更好的做法,但这只存在于一些非常特殊的情况。对了,我们看看点评网是如何对最内层且重复的a标签进行处理的,如下图:
点评网是使用的一个大写的”B”作为此样式,无论这里的”B”是有background之意,还是邪恶的***之意,其命名比“面向属性命名”更甚一筹,可以说是接近真正意义上的nothing,后面可以跟任意属性,用在任意页面,这就是“无”哲学,“无”的境界。//zxx:点评网的这个命名让我闻到了一点Google的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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