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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文] 一方未到场而领取结婚证是否应认定婚姻关系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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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10 16:04: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广西柳州市
  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男女双方符合结婚条件的,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符合登记条件的,婚姻管理部门会发给结婚证,那么,一方未到场而领取结婚证是否应认定婚姻关系无效?下面由上海离婚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方未到场而领取结婚证是否应认定婚姻关系无效
  依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要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如果一方不到场的,是办理不了结婚登记的,自然不存在婚姻关系。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TW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要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如果一方不到场的,是办理不了结婚登记的,自然不存在婚姻关系。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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