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对于自己乃至对于整个家庭都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应当谨慎的作出选择。那么,如果在结婚后,想要撤销婚姻应该如何处理呢?下面就由上海婚姻律师为大家整理有关可撤销婚姻提出撤销请求的时间的相关内容。以供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国《民法典》规定了可撤销婚姻的申请时效: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对于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超过了1年申请时效的,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可告知婚姻当事人按离婚案件处理。 1、可撤销婚姻的启动机关 国家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非依婚姻当事人的申请不能主动介入可撤销婚姻案件。原因是对于可撤销婚姻,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在缔结婚姻关系时虽因受胁迫而违背了其真实意愿,但结婚后双方可能会建立感情而不要求撤销婚姻,若国家法定婚姻管理机关主动介入,必将侵犯双方的婚姻自主权并影响大量家庭关系的稳定。 2、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人 能够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人,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其他任何人包括婚姻关系的另一方当事人均不能申请撤销该婚姻。 3、可撤销婚姻的程序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撤销婚姻的程序有两种。 一种是行政程序,即由婚姻登记机关宣布撤销婚姻。 第二种是诉讼程序,即由人民法院审理当事人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案件,此类案件人民法院在审理时应当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人民法院依法宣告撤销婚姻的,应当收缴双方的结婚证书并将生效的判决书寄送当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 4、可撤销婚姻的申请时效 我国《民法典》规定了可撤销婚姻的申请时效: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对于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超过了1年申请时效的,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可告知婚姻当事人按离婚案件处理。 注意:法律时间为1年:自婚姻登记之日起算;如果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则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算。 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比如冒用他人的身份证、一方没有亲自到婚姻机关进行登记的等,须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解决,而不能提起撤销婚姻的民事诉讼。 《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胁迫婚姻】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关于可撤销婚姻具体提出时间在上文中已经有所叙述,小编相信大家从上文已经找到有关的答案了吧。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者情况比较复杂,想要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也可以直接委托律师进行问题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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