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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文] 不要再盲目报税了!这些问题你要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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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23 19:40: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
众所周知,政策是一天天的在改变,中小型企业主在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缴时,应及时关注可能享受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不要盲目的报税,这些政策注意事项重视起来! 符合条件的中小型企业采取事先备案的方式,在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备案,享受所得税优惠的方式是年度申报享受。ICP许可证申请上年已备案享受的,本年度预缴申报时仍符合条件的,预缴申报时可享受。
  
  这些事项需要注意:
  
  1、符合条件的中小型企业在预缴申报企业所得税时,须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上一纳税年度符合中小型企业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得按照中小型企业优惠政策预缴税款。
  
  2、纳税年度终了后,主管税务机关应核实企业纳税年度是否符合上述中小型企业规定条件。不符合规定条件、已经按照中小型企业条件减免企业所得税预缴的,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要按照规定补缴企业所得税。
  
  3、根据税务总局明文规定,中小型企业适用于具备建账核算自身应纳税所得额条件的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在不具备准确核算应纳税所得额条件前,暂不适用中小型企业适用税率。
  
  4、上年度认定为中小型企业的,其分支机构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即分支机构在本年度各期的预缴申报中,作零申报处理。
  
  本文转自公司宝官网:https://www.gongsibao.com/article-3453.html  如有其他问题可点击链接了解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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