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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18 16:3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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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北京–北京–昌平区
CVC-C07-01:2017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
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
第 A3 版
2014年10月28日发布 2018年8月27日修订 2018年9月1 日实施能效检测https://www.cvc.org.cn/service?id=0,87CVC威凯 - 品质美好生活,威凯用心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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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VC-C07-01:2017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
目 录
0 引言 1
1 适用范围 1
2 认证依据标准 2
3 认证模式 3
3.1 可选择的认证模式 3
3.2 认证模式的选择 3
4 认证单元划分 4
5 认证委托 4
5.1 认证委托的提出与受理 4
5.2 申请资料 4
5.3 实施安排 5
6 认证实施 5
6.1 型式试验 5
6.2 认证评价与决定 6
6.3 认证时限 6
6.4 初始工厂检查 6
7 获证后的监督 7
7.1 获证后的跟踪检查 7
7.2 生产现场抽取样品检测或者检查 8
7.3 市场抽样检测或者检查 8
7.4 获证后监督的频次和时间 8
7.5 获证后监督的记录 9
7.6 获证后监督结果的评价 9
8 认证证书 9
8.1 认证证书的保持 9
8.2 认证证书覆盖产品的变更 9
8.3 认证证书覆盖产品的扩展 10
8.4 认证证书的注销、暂停和撤销 11
8.5 认证证书的使用 11
9 认证标志 11
9.1 准许使用的标志式样 11
9.2 标注方式 11
10 收费 11
CVC-C07-01:2017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
11 认证责任 11
12 技术争议及申诉 12
13 信息公开 12
附件 1:生产企业分类 13
附件 2:产品种类编码、产品类别、认证单元划分原则和样品数量要求 15
附件 3: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16
附件 4:工厂专业类别及工厂质量控制检测要求 21
附件 5: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控制要求 28
CVC-C07-01:2017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
0 引言
本文件依据CNCA-C07-01:2017《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
(以下简称“实施规则”)、《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认监委关于改革调整强制性产品认证目
录及实施方式的公告》(2018 年第 11 号)和 CNCA-00C-003《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生产企业分类管理、认证模式选择与确定》、CNCA-00C-004《生产企业检测资源及其他
认证结果的利用》、CNCA-00C-005《强制性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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