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满足我们国家结婚的法定条件,并且是相爱的,那么就可以去办理结婚登记,那么如果我们要办理结婚登记,一般会去什么地方办理?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青岛离婚纠纷律师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离婚登记的办理机构 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区人民ZF,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ZF。 1、男女双方须亲自到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在办理登记的过程中,当事人应当如实回答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的有关问题。登记机关如发现当事人有违反民法典的行为而故意隐瞒的,应当予以批评教育;情况严重的,应当提请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2、婚姻登记机关要严格地依法办事,对离婚申请加以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应当促使双方当事人对离婚问题作慎重考虑。即使是双方自愿离婚,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先作促成和好的调解。在离婚要求一致时,但对子女和财产等问题有争议时,登记机关可通过调解协助双方妥善安排。当事人原来的安排如不合理,也要帮助他们遵照民法典的精神作必要的调整。 3、对于符合民法典规定的双方自愿离婚,登记机关应准予登记,并发给离婚证,作为婚姻关系解除的法律凭据。如果发现要求离婚的仅是一方,另一方实际上并不同意,或者在子女、财产等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均不予登记,而是劝说当事人依诉讼程序解决。 婚姻登记机关只受理双方或其中一方是内地居民的离婚登记。没有在内地办理结婚登记,双方也没有内地常住户口的当事人要求在内地离婚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如果当事人结婚时是内地居民,而要求离婚时双方均已移居国外或者香港、澳门、TW地区,或双方均已加入外国籍,婚姻登记机关也不能受理。如当事人一定要求在内地离婚的,可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不同的地方,结婚登记的地方也会有所区别,这个需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决定,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区人民ZF,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ZF。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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