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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符合结婚的条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情况下同居,并且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就会形成事实婚姻关系。而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同居的,不再认定事实婚姻关系,那么民法典中事实婚姻未解除后结婚怎样处理?上海房产纠纷律师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民法典中事实婚姻未解除后结婚如何处理
民法典规定,事实婚姻未解除的情况下,一方当事人结婚的,就会构成重婚。并且《刑法》规定,重婚会构成重婚罪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重婚罪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
客体要件
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一夫一妻制是婚姻法规定的原则,重婚行为破坏了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必须予以刑事处罚。
客观要件
重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
主体要件
重婚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二是没有配偶的人,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主观要件
重婚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喜新厌旧;有的是出于贪图享乐;有的是封建思想作祟等等。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在事实婚姻关系的情况下,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的,会构成重婚。重婚的婚姻无效,并且会构成重婚罪,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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